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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红粉佳人】(02)

2022.07.01 来源: 浏览:33次

【红粉佳人】(02)

第二节:风雨欲来

夜色渐深,忙碌的蓬莱宫逐渐寂静下来,四周虫鸣渐起,除却负责巡逻的护

卫,大部分人早已进入梦乡。

位於蓬莱宫主殿后方,一座奢华雅致的楼阁,傍山而立,四周碧水环绕,这

座辉煌华丽的楼阁,乃是下人们的禁足之地,皆因这儿便是蓬莱剑姬的寝宫。

除了负责剑姬起居的丫鬟们,寝宫严禁任何男子踏足。当然,林子轩与陆中

铭并不在此列。

寝宫内,地面铺满了名贵舒适的地毯,八盏流苏宫灯,柔和的光芒照满整座

寝宫。宫墙上,还挂着几幅足以传世的名贵山水画,珍珠碧玉点缀其间,将整座

寝宫衬托得富丽堂皇。

在别緻精美的云母屏风后,雪白的床幔掀起,只见锦帷绣帐之中,蓬莱剑姬

秦雨甯白皙无瑕的赤裸胴体,正在陆中铭的身上曼妙的扭动着。

秦雨甯此时浑身香汗淋漓,饱满圆润的美乳,随着她曼妙的腰肢起伏扭动,

不停地上下晃动,两点嫣红在白皙挺拔的双乳上,展现出惊人的美态。

换作一般男人,面对这般美艳攻势,怕早就一泄如注,武功的高低在这样的

香艳时刻,全无半点分别。

然而陆中铭却非寻常之人,他天生精力旺盛,曾连续五天,每夜连禦三女而

不倒,现今虽已年近四十,男性雄风仍不减当年。今夜,与这绝色美人在床塌上

肉搏了大半个时辰,精关仍守得紧紧,反而是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

在他的强硬雄风下,已丢了两回。

秦雨甯两颊现出醉人的酡红,望着身下的男人,感觉体内那根阳具已是坚硬

如铁,再瞧他已舒爽地闭起眼睛,嘴里发出轻微的急促喘气声,便知他已到了强

弩之末。

秦雨甯於是吃吃地笑了起来:「怎么了?为何闭着眼睛,是否怕睁开眼望见

本宫,会立刻丢盔弃甲?」

陆中铭闻声睁开了眼睛,一边喘着气,一边强自忍耐道:「宫主真是说笑,

莫说丢盔弃甲,便是再撑半个时辰,我也绰绰有余。」

「是吗?」秦雨甯媚眼如丝地望着他,「那本宫便要看看,你是否撑得住半

个时辰,若撑不住,本宫可要罚你三天不许上这张床。」

说罢,她俯下娇躯,香唇印上了陆中铭的大嘴,吐气如兰,一条丁香小舌还

趁着热吻的当,不住地撩拨身下男人的情欲。

陆中铭立感吃不消,秦雨甯的唇舌香香软软,滑滑腻腻,耳边还传来她动人

悦耳的轻微呻吟声。随着她紧紧的拥抱,她胸前一对美乳紧压在他的胸膛上,丰

满滑腻,最要命的,是此刻她圆润挺拔的香臀,起伏套弄的速度越来越快,接连

串的香艳攻势,竟让他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啊,宫主,先缓一缓……」

「怎么啦,才刚开始,你就要投降了?这可不行呀。」

话音刚落,陆中铭感觉到身上的美人套弄得更快了,不过数息,终於一声大

吼,深藏於剑姬蜜穴内的阳具,噗噗噗地乱跳,射了个一塌糊涂。

秦雨甯感觉体内那根宝贝正兀自乱跳,且硬邦邦地,顿时浑身一颤,伏在陆

中铭的身上,紧抱着他,娇喘不止。

「都怪你,噗噗乱射,害得本宫也丢了。」高潮过后,秦雨甯从陆中铭身上

下来,见他胸膛上下起伏,正喘着粗气,顿时嗔怪地拍打了他几下。

陆中铭回过神来,笑了笑,道:「虽然我刚才撑不了半个时辰,但也让宫主

丢了一回,也算将功补过,刚才宫主说的便当没说过,如何?」

「你想得倒美,本宫说过的话,从不反口。」

陆中铭顿时苦笑:「宫主,我离宫的这个把月来,每晚我无时不刻不在想你。

别说三晚,就是一晚我也忍受不了。」

秦雨甯脸上的红晕仍未散去,整个人看起来美艳不是可方物,「谁让你夸下

海口,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的,再说,今晚不是还有

大把时间吗……」

「既是如此,那我只好把接下来三晚的时间,全用在今夜上了。」

秦雨甯吃吃地笑着:「好啊,本宫倒要看看,你要怎么个用法,唔……唔…

…」

原来她话未说完,陆中铭已重振旗鼓,翻身压在秦雨甯的身上,大嘴狠狠地

吻住了她的香唇。

很快,两人便在床塌上,忘情地拥抱热吻起来。

秦雨甯的香吻很快撩拨起陆中铭的情欲,他伏在美人的身上,将她两条修长

的美腿,分别架在自己的肩膀上,接着臀部轻轻地向前一挺,身下的美人顿时一

声娇哼,陆中铭那根粗壮坚硬的阳根,再度进入那幽窄湿润的蜜穴之中。

陆中铭用力地耸动了起来,看着这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被自己

肏得呻吟不止,他感到无比的自豪。

「啪啪啪啪……」

「唔嗯……顶得太深了……嗯哼……」

宽敞的寝宫里,肉体撞击脆响,以及令人热血沸腾地娇吟声,直到后半夜,

天色渐亮,声音才逐渐沉寂下去。

…………

一大清早,林子轩便吩咐下人,准备好船只干粮以及水袋等。待准备完毕,

他便去向秦雨甯请安。

「少爷,夫人正在梳洗,您先在这候一会儿。」

开口的,是秦雨甯贴身丫鬟之一的杏儿,这个小丫鬟长得玲珑俏丽,比林子

轩还小两岁,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卖了,秦雨甯看其可怜,便吩咐将她买下。蓬

莱宫内类似杏儿这样的丫鬟共有二十多个,秦雨甯对待她们向来大度,不但每月

银钱比大陆标准要高上两倍以上,到她们十六岁成年后,更不会限制她们的去留,

要嫁人了,还会得到丰厚的嫁妆。这样的待遇,在外界是想都不用想的。

「不麻烦了,杏儿你一会跟我娘说,我去龙湖峰抓只云雀,过两天便回来。」

蓬莱宫傍山而建,所建的位置是蓬莱群岛面积最大的主岛,除了主岛之外,

还有十几个围绕在主岛四周,面积较小的群岛。群岛上高山连绵,龙湖峰处於其

中位置最偏的岛上,岛上山峦奇特,峰恋峭拔,怪石嵯峨,极难攀爬。加上山峰

上并无奇珍,连宫里的採药人都懒得踏进一步,因而人烟绝迹。

龙湖峰难以攀爬,但像林子轩这般轻功出色的,自然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

小时候他时不时跟林天豪上山捉鸟,下湖摸鱼,比宫内任何人都熟悉。

一听林子轩说要捉云雀,杏儿顿时双眼发光:「少爷要捉云雀,不知要送给

谁?应该不是少奶奶,少爷已经送过她一只了,莫非是送给婉儿姐?」

「咦,你怎么知道?」

杏儿皱了皱小巧的鼻子,「哼哼」两声,得意地说道:「我当然知道,婉儿

姐跟少爷那么要好,少爷不送她,还能送谁。」

杏儿虽是秦雨甯的贴身丫鬟,但林子轩平日的起居,也一向由她负责,两人

十分熟稔,加上林子轩待她一向很好,杏儿完全不像其他下人,面对林子轩无论

是言语或是行为,均不敢有任何逾越。

林子轩捏了捏她的小脸,道:「就你聪明,好了,我要抓紧时间上山,一会

你跟我娘说一声。」

「知道啦,我不是小孩子了,别再捏我的脸了。」杏儿拍掉了他作怪的手,

气鼓鼓地道。

林子轩哈哈一笑,走了。

「少爷,上山的时候要小心呀。」

「知道了。」

林子轩并不打算浪费时间,他要先出宫,然后直接乘船出海,龙湖峰并不远,

乘船还不用小半个时辰,他之所以赶时间,是因为云雀有作息时间,想要成功捉

到小云雀,时间的把握十分重要。

云雀体型娇小,颈部呈火红色,尾翎修长且富有光泽,外表十分美丽,极受

人们喜爱。且其极具灵性,能日行千里,由人类驯养大的云雀,还能略通人言,

可执行主人一些简单的指令,这令其成为无数女性追捧的灵鸟。

不过,其数量非常稀少,而且极难捕捉。

「少爷,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登船了。」

这时,有下人过来向他报告。

林子轩点头道:「好,现在出发。」

蓬莱岛上的人出行,从来离不开船,岛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数目超过

一千,这是自蓬莱剑姬名动天下之后,才逐渐发展出来的盛况。

上一代宫主,即是林子轩的外婆,长期患病,无力管理宫中事务,加上林子

轩的外公早早过世,蓬莱宫在大陆上的影响力大幅减弱。秦雨甯出道时,她的身

上肩负着蓬莱宫崛起的重任。

后来,秦雨甯在大陆闯荡的时候,结识了林天豪,两人相识半年后,秦雨甯

便发现自己怀了孕,於是便和林天豪一起回蓬莱岛,两人成了亲。

秦雨甯一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帮助她把蓬莱宫的产业发展大,然而直到林

子轩出生,林天豪天天闷在岛上,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正事一丁点也不干,整

天就带着儿子在四处乱跑。久劝不听,秦雨甯那时开始后悔,为何自己瞎了眼,

找了这样一个男人。

直到有一次,秦雨甯带着一船珍贵的玉珊瑚和七星贝,准备送往京都。那是

一笔大生意,对当时的蓬莱宫极是重要,秦雨甯要求丈夫一块出行,因她一个人

长途跋涉,实是精力疲惫,需要一个信任的人为她分担,然而林天豪仍是毫不犹

豫地拒绝。

那一次,秦雨甯终於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愤然离宫。岂料,在进入大江的

第七天,当晚,竟遇到黑道半夜劫货,那晚死伤了三十多个护卫,秦雨甯拼着内

伤,连败当时来犯的八大高手。

然而外人只看到她连败八大高手的威风,却不知道秦雨甯也受了不轻的内伤,

她一直强撑着,将伤势拖到了回宫后才处理。自那过后,秦雨甯对林天豪不再抱

有任何期望。

「少爷,到了,前面就是龙湖峰。」

下人们的提醒,把林子轩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海风吹来,他心里却微微有些

堵。

很小的时候,林子轩觉得他的父亲,是天下最好玩的人,经常能变着花样带

他出去玩耍,那个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成天跟在他身后。

后来逐渐长大一些,秦雨甯将他带在身边,明令禁止他父亲来找他,在秦雨

甯的嘴里,那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心,没有担当,好吃懒做的窝囊废,蓬莱宫最

没用的男人。

在秦雨甯身边,在她的耳目濡染下,林子轩开始懂事,曾经在他眼里最为亲

近的父亲,变成了令人鄙夷的对象,甚至连叫他一声爹,林子轩也觉羞耻。

那天,秦雨甯当着一众宾客的面,毫不留情:「带上你那把破剑,跟这条傻

狗,永远不得踏上我蓬莱岛上一步。」

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

「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

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甯最

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鏽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

开。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

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甯愿钻进去,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

关系。

秦雨甯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

男人,让他后悔莫及。」

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

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

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

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

其中之一。

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

司马瑾儿。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

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

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

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

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而且,成年云雀

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

来形容。

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

下来没多少个。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

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

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

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

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

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

由於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

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

甯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

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

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

的干粮。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

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

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

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

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

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

下面有人!

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但很快,他便决

定下去看看。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干脆下去,看

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

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

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

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

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

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脸上的鬍鬚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

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

不如。

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

他会是这般的落魄。

「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

林子轩高声招手。

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

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

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

「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

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

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

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

「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男人

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

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

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

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

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

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好文】【红粉佳人】(02)不懂的啦。」

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

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

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

「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

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陆叔叔可不比你,

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

「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

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於破灭。

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

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

「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

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

拱来拱去。虽然秦雨甯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

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夥伴并不为过。

说起来,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夥伴,林子轩既惊喜

又开心。

「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

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

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

「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

男人「哦」了一声,接着眉毛一挑,嘿嘿笑了起来:「送给谁?是瑾儿还是

婉儿?」

「跟你没关系。」林子轩没好气地说。

男人顿时嘿嘿一笑:「当然有关系,因为我手头就有一只,是幼鸟来着,很

听话哦。就给你带回去吧,反正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龙湖峰近来云雀快要绝

迹了,很难找了。」

说完,男人嘴里发出一声尖哨,片刻后,树林中窜出一道火红的影子。

一只火红色的小鸟,静静地立在男人的肩头,尾翎长长地垂下,如宝石般的

眼睛,定定地望着林子轩。

男人说了一声「去」,这只幼小的云雀,竟然便主动飞到了林子轩的左肩上,

好奇地与他对望。

这意外之喜令林子轩有些震惊,他摸着小云雀柔软的羽毛,可以相像当闻人

婉见到这美丽的礼物,会是何等的开心。

一阵冷风忽然吹来,林子轩回过神来,发现不知何时,湖边起了浓雾。不止

如此,刚才明明是晴朗的天气,忽然间,天空暗了下来,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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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这时候发现,男人的脸色已经变了,脸上的懒散和玩世不恭消失不见,

当细微的雨点洒在他脸上时,男人霍然转身。

「跟着我,跑!」

或许是男人沉重的语气,林子轩感觉到事不寻常,没有反对。

男人跑得很快,在密集的树林中左穿右拐,林子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秦雨

甯曾经告诉过他,说男人的武功是三脚猫水准,但轻功却相当不错。现在看来,

岂止是不错,林子轩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好几次差点跟不上他。

终於,一间木制的小房屋,出现在不远处。

待到两人进屋,通过屋里的小窗口往外望,外面已是茫茫一片,雾气和雨水

混淆在一起,天地都分不清界限。还好他们跑得快,要是再晚上一点,早就变落

汤鸡。

木屋十分简洁,一张小桌子,一张竹床,佔去了大部分空间。

外面开始雷鸣电闪,暴雨倾盆而下,小木屋此时给林子轩的感觉,便像大海

里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会支离破碎。

小云雀忽然像受到什么惊吓,上窜下跳个不停,似坐立不安。旺财则身体前

倾,露出尖利的獠牙,嘴中更是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

林子轩忽然浑身汗毛直竖,一丝莫名异样的恐惧,从心中滋生。

这时,耳边传来男人沉重的歎息。

「终於来了,可是,来得真不是时候啊。」

男人站了起来,走到屋角,那把生鏽的铁剑,就靠在屋角,他轻轻地把这把

生了鏽的长剑握在手中,接着来到林子轩的身边。

「一会不论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理会。」男人看着前方,「逃,以你最快

的速度,向森林最深处逃,绝不可回头。」

他顿了顿,补充道:「另外,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告诉别人,因

为,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相信的。」

林子轩尽了最大的努力,浑身依旧颤抖不止,他全身的勇气,在接触到那个

东西时,支离破碎。

木屋的小窗外,透过浓厚的雨雾,两个鲜红的大灯笼,正一瞬不瞬地望着屋

内。

一声震天吟吼,木屋在一瞬间经成了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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