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惩罚”造成中国婚姻危机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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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惩罚”造成中国婚姻危机
“性惩罚”造成中国婚姻危机
26岁的南京人许红(化名)带着准备好的诉状走进了法院。她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原因是丈夫长期不与她过性生活。也因为这个理由,她向丈夫索赔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结果因证据不足,她只拿到了一纸离婚协议书,却没拿到一分钱赔偿金。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夫妻遭遇配偶对其进行的“性惩罚”,而且这种现象日趋严重。
“性惩罚”不同于“性虐待”,它是指夫妻之间由于矛盾或一方对另一方不满,以采取拒绝对方的性要求作为“惩罚”的手段。
中国妇联统计信息显示,中国一百对接受调查的夫妻中,有70%以上遭遇过配偶对其进行的“性惩罚”,其中夫妻双方实施性惩罚的比例也由原来以女方为主变成现在的男女各占一半。
结了婚以后,有些女人总想“制住”男人。她们希望控制男人的一切经济来源,如不能达到目的时,她们常常就对男人采取“性惩罚”,她们往往忽视了一点,“性惩罚”的同时也惩罚了自己。
性学专家指出,夫妻一方有意或无意地把拒绝性生活作为处罚配偶的一种手段是错误的,它会破坏婚姻,断送良好的情感,造成严重恶果。普遍存在的“性惩罚”,已经成为中国家庭和睦的最大危机之一。
丁先生的恶梦
35岁的丁先生是深圳一家公司的经理,外表很帅气。然而就是这位在外人看来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却遭遇到“性惩罚”。作为公司经理,因为工作压力大,丁先生近年来在家里陪妻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丁先生表示:“虽然我不能天天按时回家,但我是十分爱我的妻子。而妻子却似乎总不明白我有多爱她。为此两人口角不断。妻子不知从哪得来的经验,她开始拒绝与我过性生活,还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将我赶到沙发上睡。长久下来,我便有些支持不住了。性欲冲动而得不到满足时,我只好用自慰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性要求。”
然而,丁先生的恶梦终于来了。他继续说:“一天晚上,我与外商签了一个大订单回到家中,高兴之余,我就想与妻子温存一下。万万没有想到她竟以一件小事拒绝了我。
“一气之下,我冲到了夜总会。一位打扮时髦而妖艳的卖淫女靠了过来,百般挑逗勾引,憋了很久的性欲使我丧失了理智,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同这个卖淫女子到宾馆开了房,发生了性关系,结果,被警察抓住。单位得知此事后,撤消了我的经理职务。”
据闻,丁先生的妻子闻讯后,对自己“性惩罚”行为深为懊悔。
由于生理构造的原因,女人在性生活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女性,为了达到驯服、控制或者制裁丈夫的目的,常常把这种特权作为丈夫是否服从自己的奖罚。
其实,性惩罚是试图缓解夫妻矛盾的最愚蠢不过的做法。俗话说:“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吵架不记仇”,不少分歧和意见会在一夜的夫妻性爱中得到谅解和缓解。对丈夫滥用性惩罚这种手段,往往会得不偿失。若是把丈夫推向“第三者”的怀抱,结果会更糟。
把丈夫推入小潘怀抱
深圳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张总经理,己是不惑之年,妻子小他两岁,都已是人到中年了。由于生活条件优越,他们的家庭可谓美满幸福。结婚十几年来,他们性生活也都很和谐。近些年,张总事业发达,新购了一辆进口轿车。
为了与这辆崭新的漂亮轿车相配,他决定从公司车队里挑选一名素质高的靓女担任司机。他选中了小潘。
小潘才22岁,长得甜俊秀美,为人热情灵活,很讨人喜欢。自从给张总开车后,她那一流的驾驶技术、温柔的服务态度,张总十分欣赏,而小潘则整天鞍前马后地忙个不停,尽职尽责。因为工作需要,他们经常要去外地,日子久了,两人的关系似乎有些暧昧。
流言蜚语传到了妻子的耳朵里,可她又拿丈夫没办法,总不能老跟着出差。冥思苦想之后,想通过“性惩罚”来治治丈夫的“花心”。于是她借故拒绝和丈夫做爱。
大约两三个月之后,丈夫再也不提床笫之事。表面上两人仍然是彬彬有礼,生活如常,可实际上却是同床异梦。“性惩罚”半年后,张总提出了离婚。妻子出此下策虽属无奈,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把丈夫彻底推入了小潘的怀抱,最终后悔不已。
一位心理学家指出:“没有一对肉体上和谐的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分手的。当性交很完美时,夫妻可以有不同意见而决不会闹脾气,不会有愤怒的神色,以及分离的愿望。反之,别的一切和谐对于他们都会变得不中用了。他们的感情会日渐分裂,走到了难以相互容忍的地步。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们最终会渴望分离。”
性生活既然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夫妻间发生矛盾的时候,特别是妻子有怨气时,采取长期的性惩罚,鲜活的爱情就会日见枯萎,最终导致死亡。
夫妻在性生活方面应该是完全平等的,性爱一旦成为牺牲与施舍,成为恩赐与乞讨,双方就很难在情爱与性爱方面达到平等与和谐。尤其是处于“侍从”地位的一方,自己的情感需要被压抑不说,自尊心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26岁的南京人许红(化名)带着准备好的诉状走进了法院。她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原因是丈夫长期不与她过性生活。也因为这个理由,她向丈夫索赔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结果因证据不足,她只拿到了一纸离婚协议书,却没拿到一分钱赔偿金。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夫妻遭遇配偶对其进行的“性惩罚”,而且这种现象日趋严重。
“性惩罚”不同于“性虐待”,它是指夫妻之间由于矛盾或一方对另一方不满,以采取拒绝对方的性要求作为“惩罚”的手段。
中国妇联统计信息显示,中国一百对接受调查的夫妻中,有70%以上遭遇过配偶对其进行的“性惩罚”,其中夫妻双方实施性惩罚的比例也由原来以女方为主变成现在的男女各占一半。
结了婚以后,有些女人总想“制住”男人。她们希望控制男人的一切经济来源,如不能达到目的时,她们常常就对男人采取“性惩罚”,她们往往忽视了一点,“性惩罚”的同时也惩罚了自己。
性学专家指出,夫妻一方有意或无意地把拒绝性生活作为处罚配偶的一种手段是错误的,它会破坏婚姻,断送良好的情感,造成严重恶果。普遍存在的“性惩罚”,已经成为中国家庭和睦的最大危机之一。
丁先生的恶梦
35岁的丁先生是深圳一家公司的经理,外表很帅气。然而就是这位在外人看来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却遭遇到“性惩罚”。作为公司经理,因为工作压力大,丁先生近年来在家里陪妻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丁先生表示:“虽然我不能天天按时回家,但我是十分爱我的妻子。而妻子却似乎总不明白我有多爱她。为此两人口角不断。妻子不知从哪得来的经验,她开始拒绝与我过性生活,还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将我赶到沙发上睡。长久下来,我便有些支持不住了。性欲冲动而得不到满足时,我只好用自慰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性要求。”
然而,丁先生的恶梦终于来了。他继续说:“一天晚上,我与外商签了一个大订单回到家中,高兴之余,我就想与妻子温存一下。万万没有想到她竟以一件小事拒绝了我。
“一气之下,我冲到了夜总会。一位打扮时髦而妖艳的卖淫女靠了过来,百般挑逗勾引,憋了很久的性欲使我丧失了理智,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同这个卖淫女子到宾馆开了房,发生了性关系,结果,被警察抓住。单位得知此事后,撤消了我的经理职务。”
据闻,丁先生的妻子闻讯后,对自己“性惩罚”行为深为懊悔。
由于生理构造的原因,女人在性生活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女性,为了达到驯服、控制或者制裁丈夫的目的,常常把这种特权作为丈夫是否服从自己的奖罚。
其实,性惩罚是试图缓解夫妻矛盾的最愚蠢不过的做法。俗话说:“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吵架不记仇”,不少分歧和意见会在一夜的夫妻性爱中得到谅解和缓解。对丈夫滥用性惩罚这种手段,往往会得不偿失。若是把丈夫推向“第三者”的怀抱,结果会更糟。
把丈夫推入小潘怀抱
深圳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张总经理,己是不惑之年,妻子小他两岁,都已是人到中年了。由于生活条件优越,他们的家庭可谓美满幸福。结婚十几年来,他们性生活也都很和谐。近些年,张总事业发达,新购了一辆进口轿车。
为了与这辆崭新的漂亮轿车相配,他决定从公司车队里挑选一名素质高的靓女担任司机。他选中了小潘。
小潘才22岁,长得甜俊秀美,为人热情灵活,很讨人喜欢。自从给张总开车后,她那一流的驾驶技术、温柔的服务态度,张总十分欣赏,而小潘则整天鞍前马后地忙个不停,尽职尽责。因为工作需要,他们经常要去外地,日子久了,两人的关系似乎有些暧昧。
流言蜚语传到了妻子的耳朵里,可她又拿丈夫没办法,总不能老跟着出差。冥思苦想之后,想通过“性惩罚”来治治丈夫的“花心”。于是她借故拒绝和丈夫做爱。
大约两三个月之后,丈夫再也不提床笫之事。表面上两人仍然是彬彬有礼,生活如常,可实际上却是同床异梦。“性惩罚”半年后,张总提出了离婚。妻子出此下策虽属无奈,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把丈夫彻底推入了小潘的怀抱,最终后悔不已。
一位心理学家指出:“没有一对肉体上和谐的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分手的。当性交很完美时,夫妻可以有不同意见而决不会闹脾气,不会有愤怒的神色,以及分离的愿望。反之,别的一切和谐对于他们都会变得不中用了。他们的感情会日渐分裂,走到了难以相互容忍的地步。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们最终会渴望分离。”
性生活既然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夫妻间发生矛盾的时候,特别是妻子有怨气时,采取长期的性惩罚,鲜活的爱情就会日见枯萎,最终导致死亡。
夫妻在性生活方面应该是完全平等的,性爱一旦成为牺牲与施舍,成为恩赐与乞讨,双方就很难在情爱与性爱方面达到平等与和谐。尤其是处于“侍从”地位的一方,自己的情感需要被压抑不说,自尊心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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